急性中毒急救原则
9月8日
急性中毒是指毒物在短时间内通过气道、消化道或皮肤、粘膜大量进入人体后,迅速造成损害的全身性疾病。急性中毒发病急骤、病情危重、变化迅速,如不及时抢救护理,则可危及生命。
一、诊断思路
(一)有明确毒物接触史,并具有典型临床表现者,诊断并不困难。同时应了解毒物种类、名称、剂量及中毒途径、时间等情况。
(二)无明确毒物接触史,现场又无残留毒物或药瓶等。
也无典型临床表现者,则诊断十分困难,但应注意以下几点:
1、尤其对于突然发生的呕吐、紫绀呼吸困难、惊厥、昏迷、休克等为主要表现,而又无法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急症,均应考虑有急性中毒的可能性。
2、对于原因不明的昏迷、休克等患者,除高度警惕急性中毒外,也应考虑急性脑血管病、糖尿病昏迷、暴发性急性感染(尤其是类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感染)、中暑等。
3、有无误服毒物、自杀、他杀等可能,注意了解患者发病前的心理素质、精神状态、情绪变化、有无遗书等情况。还应了解患者的职业是否接触毒物等。
4、患者身边残留的毒物、药瓶、呕吐物、分泌物、尿液等,均收集、保留,以便进行快速毒物鉴定。
二、院前急救通则
无论诊断是否明确,均应立即进行抢救护理,切不可因未能明确诊断而延误抢救。
(一)立即停止接触毒物,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
1、毒物由气道吸入者 立即将其撤离中毒环境,转移至空气新鲜、流通处,注意要在中毒环境的上风口。同时,急救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自我防护措施,以免付出不必要的代价。
2、清除沾染在皮肤、粘膜及毛发上的毒物立即脱去沾染毒物的衣服等,用大量接近体温的清水彻底清洗接触毒物的皮肤、粘膜及毛发。
3、清除进入眼内的毒物 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眼内。
4、清除胃肠道内的毒物 越早越好,对于抢救其着重要的作用。
(1)催吐 用于意识清楚且合作者,让患者饮入温水300~500ml,然后自行用手指刺激舌根或咽后壁,诱发呕吐。如此反复进行,直至呕出的液体清亮透明、无色无味为止。昏迷惊厥者、吞服腐蚀剂、石油蒸馏物禁用催吐方法。
(2)洗胃 毒物进入消化道后,6小时内均应洗胃,越早越好。插入胃管,采用电动洗胃机(在现场可用洗胃器)洗胃。
(3)导泻 洗胃后,口服或香味内注入硫酸镁15g(用温水溶解后)。肾功能障碍或昏迷者禁用。
(二)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
1、利尿 葡萄糖液等静滴,同时应用速尿等利尿剂,以促进毒物通过尿液排出体外。急性肾功能衰竭者,仅用利尿剂。
2、吸氧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时,吸氧可促使碳氧血红蛋白解离。尽快到院内进行高压氧治疗,是一氧化碳中毒的特效疗法。
3、血液净化 包括血液透析、血液灌流与血浆置换,属院内后需治疗。
(三)特效解毒剂的应用 凡诊断明确、且有特效解毒剂者,均必须尽早应用特效解毒剂。
(四)对症处理 很多急性中毒并无特效解毒剂,或当时诊断未能明确,对症处理则愈显重要,目的在于保护重要脏器,使其恢复功能。对于急性中毒的患者,必须严密监控意识、呼吸、心率、脉搏、血压等情况。如患者出现昏迷、脑水肿、肺水肿、呼吸衰竭、心律失常、心力衰竭、休克、肝肾功能衰竭以及水、电解质或酸碱平衡紊乱、心搏骤停等,均应积极抢救、加强护理,往往可帮助患者渡过险关,从而获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