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人民医院急诊医学科也是辽宁省心血管病医院、辽宁省急救中心的急诊医学中心,承担着内科、外科、妇科、儿科、五官科、皮肤科等多学科的综合急诊急救任务。另外,还肩负着大连医科大学、锦州医学院、沈阳医学院和3所卫校的教学任务。
凡是由于疾病突然发作,或外伤、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,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状态时,均属急诊科进行急诊抢救的诊疗范围。具体如下:
1.急性外伤、脑外伤、脱臼、骨折、撕裂伤、烧伤等;
2.突然之急性腹痛;
3.突发高热;
4.突然出血、吐血、有内出血征象、流产、小儿腹泻、严重脱水、休克;
5.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;
6.耳道、鼻道、咽部、眼内、气管、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;
7.眼睛急性疼痛、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;
8.颜面青紫、呼吸困难;
9.中毒、服毒、刎颈、自缢、淹溺、触电;
10.急性尿闭;
11.发病突然,症状剧烈,发病后迅速恶化;
12.烈性传染病可疑者;
13.急性过敏性疾病;
14.其他经医师认为适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。
辽宁省人民医院急诊科设立在独立急诊楼内,一楼设立接诊流水区、抢救区、观察区,另设急诊缝合室、洗胃室、急诊放射线室(CR、CT)、急诊检验室、急诊药房、急诊收费室等;二楼设立急诊重症监护室(4张床)、急诊观察室(12张床)、急诊隔离室(2张床)、急诊超声室等。每张床位均配备吊塔辅助设备,实现中心监护、中心吸氧、中心吸引一体化;急诊科配备有呼吸机4台,除颤仪2台,洗胃机3台,可移动床旁心电图、血压、血氧及有创血压监护仪6台,输液泵5台。
在急诊楼设立沈阳市急救中心大南急救站,实现了完整的急诊医学“三环”构架。急诊科医护人员实行全员固定定编管理,目前拥有医生21人,其中主任医师3名,副主任医师9人,主治医师6人,护士27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