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外伤史、临床症状和检查,判断神经损伤的部位、性质和程度.
一、临床检查
1、伤部检查检查有无伤口,如有伤口,应检查其范围和深度、软组织损伤情况以及有无感染.查明枪弹伤或弹片伤的径路,有无血管伤、骨折或脱臼等.如伤口已愈合,观察瘢痕情况和有无动脉瘤或动静脉瘘形成等.
2、肢体姿势观察肢体有无畸形.桡神经伤有腕下垂;尺神经伤有爪状手,即第4、5指的掌指关节过伸,指间关节屈曲;正中神经伤有猿手;腓总神经伤有足下垂等.如时间过久,因对抗肌肉失去平衡,可发生关节挛缩等改变.
3、运动功能的检查根据肌肉瘫痪情况判断神经损伤及其程度,用六级法区分肌力.
0级——无肌肉收缩.
1级——肌肉稍有收缩.
2级——不对抗地心引力方向,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.
3级——对抗地心引力方向,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,但不能加任何阻力.
4级——对抗地心引力方向并加一定阻力,能达到关节完全动度.
5级——正常.
周围神经损伤引起肌肉软瘫,失去张力,有进行性肌肉萎缩.依神经损伤程度不同,肌力有上述区别,在神经恢复过程中,肌萎缩逐渐消失,如坚持锻炼可有不断进步.
4、感觉功能的检查检查痛觉、触觉、温觉、两点区别觉及其改变范围,判断神经损伤程度.一般检查痛觉及触觉即可.注意感觉供给区为单一神经或其它神经供给重叠,可与健侧皮肤比较.实物感与浅触觉为精细感觉,痛觉与深触觉为粗感觉.神经修复后,粗感觉恢复较早较好.
感觉功能障碍亦可用六级法区别其程度:
0级——完全无感觉.
1级——深痛觉存在.
2级——有痛觉及部分触觉.
3级——痛觉和触觉完全.
4级——痛、触觉完全,且有两点区别觉,惟距离较大.
5级——感觉完全正常.
5、营养改变神经损伤后,支配区的皮肤发冷、无汗、光滑、萎缩.坐骨神经伤常发生足底压疮,足部冻伤.无汗或少汗区一般符合感觉消失范围.可作出汗试验,常用的方法有(1)碘—淀粉试验:在手指掌侧涂2%碘溶液,干后涂抹一层淀粉,然后用灯烤,或饮热水后适当运动使病人出汗,出汗后变为兰色.(2)茚三酮(ninhydrin)指印试验;将患指或趾在干净纸上按一指印(亦可在热饮发汗后再按).用铅笔画出手指足趾范围,然后投入1%茚三酮溶液中.如有汗液即可在指印处显出点状指纹.用硝酸溶液浸泡固定,可长期保存.因汗中含有多种氨基酸,遇茚三酮后变为紫色.通过多次检查对比,可观察神经恢复情况.
6、反射根据肌肉瘫痪情况,腱反射消失或减退.
7、神经近侧断端有假性神经瘤,常有剧烈疼痛和触痛,触痛放散至该神经支配区.
8、神经干叩击试验(tinel征)当神经损伤后或损伤神经修复后,在损伤平面或神经生长所达到的部位,轻叩神经,即发生该神经分布区放射性麻痛,称tinel征阳性.
二、电生理检查
通过肌电图及诱发电位检查,判断神经损伤范围、程度、吻合后恢复情况及预后.